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

生态产品总值(GEP),又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或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是指一定行政区域内各类生态系统在核算期内的所有生态产品的货币价值之和。


1.       背景与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以下坚持《意见》),生态产品总值(GEP)是各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广泛应用于政府绩效考核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根据《意见》要求,为指导和规范基于行政区域单元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工作,制定并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要求下级机关和相关单位完成生态产品总值核算。


2.       核算依据

《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

也可根据用户需求,采用地方规范作为核算依据。


3.       核算结果的应用

  • 党政官员政策考核:根据《意见》要求,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级政府,可以取消经济发展类指标考核,以GEP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将GEP核算结果纳入地方常规考核和官员离任审计体系,推动生态保护成果与政府绩效考核挂钩。
  • 生态保护补偿:基于GEP核算结果,向中央与省级财政争取纵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同时,可以积极开展地区间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利用GEP核算结果,在项目规划阶段就对用地情况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确保生态损害的合理补偿。
  •  绿色金融:通过GEP核算结果,推动生态资产权益抵押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 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结合国家政策,推动碳汇权益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发展生态利用型产业:依托GEP核算结果,帮助地方选择和发展依托当地生态优势的环境敏感型产业,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4.       我们的优势 

  • 科学性与权威性:采用国家认可的核算方法和标准,确保核算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 高效性与准确性:自主开发了基于《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开发的GEP核算系统,削减了人工成本和核算时间,同时规避了人工核算中由于团队人员能力差异造成的核算错误。
  • 标准化与可比性:核算结果可横向或纵向比较,使GEP核算成果可以广泛应用于政府绩效考核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
  • 全方位服务:我们提供从数据收集、核算分析到政策应用的全方位服务,确保GEP核算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