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水生态补偿研究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最重要的支流之一,也是唯一在干流上没有水坝的长江支流。该流域属长江上游淡水生态区和贵州高原阔叶林、混交林陆生生态区,拥有多样化的地理景观、宝贵的水资源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由于陡坡种植和乱砍滥伐等不可持续的土地利用,造成土壤浸蚀、河道沉积物和养分载荷、水文影响和生物多样性损失。多年来,贵州省政府已经为实现赤水河流域的环境保护目标做出了巨大努力,并于2014年4月开始尝试对该流域水污染防治实行生态补偿。

   本项目旨在赤水河流域建立一种可复制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PWS),支持土地的长期可持续利用,实行既考虑生态多样性和生态功能、又考虑经济发展的综合流域管理。

   水生态补偿概况及机理分析
   总结水生态补偿的现状与问题,阐释水生态补偿的内涵和机理,划分水生态补偿的类型:限制与禁止类生态补偿、修复与治理类生态补偿、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类生态补偿。

   不同水生态补偿类型的补偿机制
   研究提出限制与禁止类生态补偿的江河源头和水源补给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区;修复与治理类生态补偿的重要河湖生态修复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类生态补偿的矿产和能源开发影响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区的补偿范围、补偿主体与受偿对象、补偿标准分析测算和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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